殯葬文化的自我滿足作用。自我滿足有親情需要滿足、社會需要滿足(道德需要滿足)、宗教需要滿足、自我表現滿足等,其中自我需要滿足是殯葬活動的內在動力之一。親情是人類最樸素、最自然的感情,對親人亡故而無動于衷者除了莊子之外還沒有聽說過。至于莊子無情不能按常人理解,他是得道之人,達到了“天人合一”的境界才如此,是“大情”、“至情”。作為一般人,似乎只有痛哭、悲傷才能表其情、達其意。古代對于親人亡故,根據儒家的“親親原則”,其“哀”之程度是有不同規定的,甚至有的大違人道。古有“守制三年”之說,而三年守制未滿而起用謂之“奪情”。“親情”需要是人之常情,而追求極端則必陷于形式而荒于內容。“活著不孝,死了胡鬧”就是佐證,當然“活著孝,死了鬧”也不值得提倡。殯葬文化的根本意義在于紀念,而紀念的形式有—很多。根本的紀念是精神,精神才是永恒的。有形的東西必不長久,只有化有形為無形才是永恒之道。社會需要無非是社會道德需要,這種需要最終要在個體身上具體化,即喪主在喪葬活動上的行為規范。道德一旦成為社會普遍法則時,任何個人都不能逃避,否則即成為叛逆。道德的社會需要實質就是社會個人的需要,一旦這種需要成為衡量一個人是非的唯一標準時,道德追求就會膨脹,乃至走向自己的反面。因此,有哲人說:過度追求形式是內在的墮落。縱觀中外歷史,隆喪厚葬的時代無不是道德墮落的時代,隆喪厚葬的個人無不是道貌岸然的偽君子。宗教需要就是喪主按照死者生前的宗教信仰或自己的宗教信仰規范殯葬行為,這也是一類自我滿足。在殯葬活動中滲入佛教的東西不少,尤其是佛教的“輪回說”.在中國人腦子里根深蒂固。中國人是根據自己對人生或死亡的認識取舍宗教內容的,這也是佛教中國化的主要原因。中國人何時能夠汲取佛教中的“眾生平等”、“輕視肉體”、“舍身成佛”、“我不入地獄誰人地獄”、“慈悲”思想,中國殯改事業恐怕就易如反掌了,中國的慈善事業就發達了,中國的醫學就進步了。中國人雖然宗教意識模糊,但對“來世”卻非常明確。自我表現意識是中國人注重喪事的動因之一,尤其是儒家的“人世”思想和等級觀念使中國人很在乎“生貴死榮’’,喪事在中國不僅是死人的事,更多的則是活人的事。喪事已被異化為活人權力、財富、人際關系的張揚,這也正是殯葬改革的難度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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