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是我國少數民族中人口較多的民族,約有40萬人,信仰伊期蘭教。 回族同胞非常講衛生,無論是去禮拜、贊圣,還是與死者遺體告別,人人都要認真沐浴,隨時保持內外清潔。
回族人,不論什么原因,死在何地,都要抬到清真寺,然后從那里發葬。凡是在回族居住地死亡的人,不管他的國籍、肝膽色、官職大小、富貴貧賤,回民們只要耳聞目睹,都要去幫助料理喪事,安葬死者。
人將停止呼吸時,親屬將他的頭朝北,腳朝南,面向西,同時口念頭“討白”。其內容是回憶、總結死者一生的善惡功過。
人死后三天之內,喪家不生火做食。喪主和吊唁的人們皆由鄰居和近親接待。這樣既安撫了喪主、減輕了悲傷,又加強了團結。若借死人之機大吃大喝,將會受到人們的譴責。
回族人提倡速葬,入土為安。他們不信風水、地脈、卜卦、算命,不擇吉日,不等遠途未歸的人。一般是早晨死,下午葬;下午死,次日上午葬。出葬前,要用香皂為死者沐浴清洗,并由七至九人“轉香”(轉香的人站在“買衣臺”和“卡方”周圍,手持三枝香依次輪轉)。“轉香”完畢,即行清洗“買衣臺”(清洗有嚴格的要求和程序,必須照章辦事,不得違反),洗畢,用棉花、麥子,分別塞進死者的耳、鼻、口、眼,再給他穿上寫有阿拉伯文證詞的“苤拉罕”,戴上白帽。女性要蓋上白頭巾和乳帕。接著,把“買衣臺”抬到灑有麝香、紅花水的床單上,用床單裹起來,裝入“經匣”,抬到清真寺的大殿前,以“經匣”為中心圍成圓圈,舉行轉“伊期科特”儀式,大家唱誦“殯禮立意”和“四個大贊詞”。詠唱之后,開始送殯。送殯由男人擔任,女方不能參加。
墳穴事先修好,(有的立碑刻字)然后壘土填之,謂之“喜墳”。墳穴在葬前幾小時才派男子上山刨開,以利速葬。
下葬時,墳穴的明壙里站一人相助,把殛者接進窯門,按南北向使其躺好,把頭放在土枕頭上,臉露出向著西方,再把備好的三塊土,分別放在死者的脖子和左右兩個戶膀下。然后用土塊或石板封好窯門,壘土砌石為墳。碑用阿拉伯文刻寫證詞和死者的經名,用漢文寫明出生日期和去世時間等。
安葬完備,留下四位阿訇,蹲在墳墓周圍,把捻碎的土拋向墳頭,代表送葬者向死者告別,并祝死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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