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40年代及其以前,澳門華人的喪葬多沿用中國傳統的喪葬習俗。包括土葬,喪禮用樂;俗祭用七,即死后七日為一祭,祭七七四十九日;百日為祭日。出殯那天,用鼓樂、撐 ,由仵工抬著棺材(因喪者及家屬的社會地位和貧富不同,抬棺材的忤工四至八人不等),從殯儀館出發,經過提督馬路或荷蘭園大馬路,必定繞過新馬路和喪家的商號或者門前,然后送往墳場。送殯的隊伍浩浩蕩蕩,由“喃嘸佬”開路,鑼鼓喧天。名人紳商巨賈更盛用儀仗隊,組成龐大的治喪委員會主持喪禮。有的社團和親友亦有特別雇請儀仗隊,以壯出殯陣容。
現在喪禮簡化多了,忤工抬棺材改用了靈車,家屬、親友送殯則以車代步,一般 在殯儀館舉行追悼儀式,然后出殯到墳場或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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